教育学院关于设立院长接待日的通知
教育学院全体师生:
为加强与师生的沟通,广泛倾听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
建议,为师生解决实际问题,经学院研究,决定即日起设立
院长接待日,由教育学院院长当面接待。
一、接待主体、对象、方式
1.接待主体:教育学院院长
2.接待对象:全院师生
3.接待方式:一对一接待、多对一接待或座谈会等多样
化形式。
二、接待时间和地点
接待时间:每周周四 10:00-11:00(法定节假日、寒暑
假除外)。
接待地点:至善楼五楼 510对面院长办公室,根据接待
当天具体情况而定。
三、预约流程
预约:须提前 3日到至善楼 328对面教育学院学生科办
公室找速敏老师登记预约,学院将会根据预约情况酌情安排
院长接待。
特此通知。
教育学院
2021年 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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