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云南工商学院人文学院(长江钢琴奖学金)学前教育专业 技能大赛
一、大赛宗旨
为促进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,提高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,发展学生实践能力,通过大赛,检验学校教育教学成果,检验学生学习能力、协作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实作能力,为来年的全国技能大赛选拔和储备人才。同时,强化校企合作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推动教育教学改革,为学前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综合型人才。
二、大赛时间
报名时间:2017年5月5日截止
竞赛时间:
初赛:2017年5月6——5月12日
复赛:2017年5月16日(声乐专场)
2017年5月17日(舞蹈专场)
2017年5月18日(钢琴专场)
决赛:2017年5月23日(声乐专场)
2017年5月24日(舞蹈专场)
2017年5月25日(钢琴专场)
三、比赛地点:
初赛:各班上课教室
复赛:学校报告厅
决赛:学校体育馆
四、奖项设置
(一)声乐项目:
1、个人组:一等奖1名 奖金3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2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1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2、团体组:
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3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2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(二)舞蹈项目:
1、个人组:一等奖1名 奖金3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2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1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2、团体组:
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3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2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(三)钢琴项目:
1、个人组:一等奖1名 奖金3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2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1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2、团体组:
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3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2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(四)优秀教师奖(按指导学生得奖人数评定)
一等奖1名 奖金300元
二等奖2名 奖金200元
三等奖3名 奖金100元
优秀奖4名 无奖金
五、竞赛方式
(一)本赛要求人文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全员参赛,个人组每人限报一项,可重复参加团体组比赛。
(二)本赛共三个赛项,每赛项分为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。团体赛只能班级内的同学组队,不能跨班级组队。团体组人数声乐和舞蹈项目人数6人——20人,钢琴项目2人。
(三)比赛分初赛、复赛和决赛,初赛由各科任老师负责,形式和内容自主决定,通过初赛选拔参加复赛的选手,按要求填写报名表。通过复赛各个项目择优选出二十个节目(个人组十个节目,团体组十个节目)进入决赛。
(四)决赛分两项进行。全体选手参加两轮比赛,第一轮比赛内容完成自选节目比赛。第二轮比赛内容根据各专业特点来制定,将两轮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,按总分高低决定选手排名等次。
(五)所有参赛选手须为云南工商学院人文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在读学生,此次比赛不分年级,组别(专业组和业余组)。
(六)参赛选手均可选择1名指导教师在课下进行指导。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1名参赛选手。
六、竞赛规则
(一)评分标准制定原则
评分标准的制定遵循科学合理、切实严谨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既全面衡量,又突出重点;既重视基础水平和质量,又重视综合表现、应用和创造能力;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。
(二)评分方法
1.评分采取由评审委员(裁判组)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。每赛项裁判至少由5人组成,每位裁判独立评分;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;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其它分数的平均分,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。
2.分数采用百分制,赛项中的每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。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,由各项比赛内容的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,相加而成。决赛中自选内容占总分80%,知识问答和动作模仿占总分的20%。详见下表:
项目 | 形式 | 评分内容 | 占比 | 得分 |
1、钢琴 | 个人 | 自选曲目 | 80% | 80%×自选曲目得分+20%×基础知识得分=总分 |
音乐基础知识 | 20% | |||
团体 | 自选曲目 | 80% | 80%×自选曲目得分+20%×基础知识得分=总分 | |
音乐基础知识 | 20% | |||
2、声乐 | 个人 | 自选曲目 | 80% | 80%×自选曲目得分+20%×基础知识得分=总分 |
音乐基础知识 | 20% | |||
团体 | 自选曲目 | 80% | 80%×自选曲目得分+20%×基础知识得分=总分 | |
音乐基础知识 | 20% | |||
3、舞蹈 | 个人 | 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| 80% | 80%×自选舞蹈表演得分+20%×动作模仿得分=总分 |
舞蹈动作模仿 | 20% | |||
团体 | 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| 80% | 80%×自选舞蹈表演得分+20%×动作模仿得分=总分 | |
舞蹈动作模仿 | 20% |
3.裁判依据选手的专业素质、技术技巧、对作品的艺术表现能力和水平、以及作品的难度等因素,对参赛作品完成环节进行综合评分。(根据本次参赛大多是大一学生的实际情况,组委会将提前给出音乐基础知识问答题目的范围。)
七、参赛选手须知
1.选手须认真学习本赛项规程,熟知比赛规则,严格按照规则参加各项比赛。
2.选手报到和赛前检录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及参赛证;赛前练习和走台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及场地;具体比赛时间、顺序在参赛队领队会议抽签决定。
3.选手须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现场,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赛场,并在指定地点等候比赛,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,视作弃权,不得入场比赛,比赛现场不得随意走动,不得大声喧哗。
4.选手比赛结束,即跟随引导员离开赛场,不得在赛场滞留。
5.在比赛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,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,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6.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赛项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。诚信参赛,拒绝舞弊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,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,并通报批评。
7.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纸质资料、通讯工具和储存设备(如U盘)进入赛场,一旦发现,视同作弊。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到学生的节目中,一旦有类似情况发生,该比赛成绩一律作废。
8.所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超时、缺项将扣分。
9.所有参赛选手须背谱演奏,声乐、舞蹈项目除电声伴奏外不采用任何形式伴奏。
10.所有参赛选手着装一律要求正式演出服,男选手须穿深色皮鞋、深色袜子;女选手的裙子不得短于膝盖以上。
八、指导教师须知
1.学习领会本赛项规程各项要义,督促学生准时参加比赛,认真贯彻落实规程要求和会议精神,协助赛项执委会安排好本队选手参赛的各项事宜。
2.按时参加抽签活动,确认本队选手比赛出场顺序,确保本队选手准时、顺利参加各项比赛。
3.熟悉比赛流程,并与相关赛务工作小组保持联系。
4.严格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,比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评委。
5.参赛队对评分、评奖、处罚等有异议拟申诉的,统一由领队在评分、评奖结果和处罚决定公布后2小时内,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。过时或口头申诉不予受理。
6.做好本队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选手业务辅导、心理疏导工作,引导选手树立正确的比赛观,团结互助,弘扬优良赛风。
7.自觉遵守比赛规则,尊重、支持评委和赛项工作人员的工作,不进入比赛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,确保比赛有序、高效、公平、公正进行。
九、工作人员须知
1.赛项各种工作人员须佩戴由赛项执委会统一印制的相应证件,按时进入工作岗位。
2.服从统一指挥,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比赛各项服务工作,尽职尽责完成分配的抽签、检录、计时、计分等各项任务,保证比赛圆满成功。
3.严格执行赛项规程,认真维护赛场秩序,仔细检查、核准选手证件,引领选手进入和离开赛场,不得带领非参赛选手进入赛场。未经赛项执委会同意,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。
4.如遇突发事件,要及时向执委会报告,同时做好疏导工作,避免重大事故发生。
5.坚守岗位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不得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。
十、指导教师名单:
1、声乐组:刘恋;方陆轶男;
梁赟璎
2、钢琴组:张玲; 邢 康
王叶曼
3、舞蹈组:郭丽春;耿晓静
郭旭锦
附件1:声乐项目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
附件2:舞蹈项目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
附件3:钢琴项目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
附件4:报名表
附件5报名汇总表
声乐项目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
声乐项目(个人赛)
(一)初赛由任课老师在班级内择优选拔,组委会不单独组织比赛。
(二)复赛比赛内容:
自选一首歌曲,要求作品内容充实,感情充沛,思想健康向上,唱法不限。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;
(三)决赛比赛内容:
1、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,要求作品内容充实,感情充沛,思想健康向上,唱法不限。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;
2、音乐基础知识问答,选手完成自选歌曲演唱后现场抽取题目,进入音乐基础知识问答环节。
(四)评分标准:
歌曲演唱80% | 音乐知识问答20% | ||
评分标准 | 得分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1、仪态端庄,着装与歌曲风格吻合,台风自然大方,精神饱满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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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音准、节奏准确;(4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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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音色明亮、圆润,音质纯净,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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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发声方法正确,呼吸畅通,吐字清晰;(20分) |
| 2、吐字清晰、发音准确,声音统一;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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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能准确运用普通话,音高、节奏准确,演唱较完整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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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具有分析处理歌曲的能力,掌握歌曲的艺术风格,歌唱时以情带声,能做到声情并茂的演唱。(20分) |
| 3、韵律感、风格感强,表现完整。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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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: | 总分: | ||
总评成绩: | |||
二、声乐项目(团体赛)
(一)初赛由任课老师在班级内择优选拔,组委会不单独组织比赛。
(二)复赛比赛内容:
自选一首歌曲,要求作品内容充实,感情充沛,思想健康向上,。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;
(三)决赛比赛内容:
1、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,要求作品内容充实,感情充沛,思想健康向上,唱法不限。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;
2、音乐基础知识问答,选手完成自选歌曲演唱后由队员推选一人现场抽取题目,进入音乐基础知识问答环节。
(四)评分标准:
歌曲演唱80% | 音乐知识问答20% | ||
评分标准 | 得分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1、歌曲内容健康向上,演唱节奏整齐统一,音准良好,声音整齐洪亮,吐字清晰,有感染力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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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音准、节奏准确;(4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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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队员遵守赛场纪律。进出有序,着装整齐,精神饱满,有朝气,台风良好;(2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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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演唱形式丰富,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,音准节奏掌握良好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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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吐字清晰、发音准确,声音统一;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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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演唱方法正确,形式丰富新颖(如领唱、轮唱、朗诵、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),音乐表现完整,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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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,能表现歌曲的意境,精神饱满,服装整齐。(20分) |
| 3、韵律感、风格感强,表现完整。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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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: | 总分: | ||
总评成绩: | |||
三、比赛用品:
组委会提供各类音响设备,选手自备伴奏音乐(mp3或下载在手机上)。不允许采用其他现场伴奏方式。
四、比赛成绩评定
1、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;
2、演唱比赛成绩有现场评为根据评分标准,现场统一进行公正、客观的评判、积分。
舞蹈项目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
一、舞蹈项目(个人组)
(一)初赛由任课老师在班级内择优选拔,组委会不单独组织比赛。
(二)复赛比赛内容:
自选舞蹈表演,舞蹈内容积极向上,精神饱满,时长不超过3分钟。舞蹈种类:古典舞、芭蕾舞、民族民间舞、现当代舞。不允许选择体育舞蹈和街舞进行比赛。
(三)决赛比赛内容:
1、自选舞蹈表演,舞蹈内容积极向上,精神饱满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舞蹈种类:古典舞、芭蕾舞、民族民间舞、现当代舞。不允许选择体育舞蹈和街舞进行比赛。
2、完成舞蹈表演后进入舞蹈动作模仿环节。
(四)评分标准:
自选舞蹈作品表演80% | 动作模仿20% | ||
评分标准 | 得分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1、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、连贯性、完整性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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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完整做完示范动作里的动作元素;(4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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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,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,有节奏感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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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、抒发健康情怀,能够展现大学生风采。舞蹈的编排、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。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,表现力强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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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把握舞蹈动作的风格特征,;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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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表演者精神饱满、台风端正,现场反映良好,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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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动作规范、到位,并有强烈的表现欲。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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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,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良好的艺术气质,营造良好的舞蹈效果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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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: | 总分: | ||
总评成绩: | |||
二、舞蹈项目(团体组)
(一)初赛由任课老师在班级内择优选拔,组委会不单独组织比赛。
(二)复赛比赛内容:
自选舞蹈表演,舞蹈内容积极向上,精神饱满,时长不超过3分钟。舞蹈种类:古典舞、芭蕾舞、民族民间舞、现当代舞。不允许选择体育舞蹈和街舞进行比赛。
(三)决赛比赛内容:
1、自选舞蹈表演,舞蹈内容积极向上,精神饱满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舞蹈种类:古典舞、芭蕾舞、民族民间舞、现当代舞。不允许选择体育舞蹈和街舞进行比赛。
2、完成舞蹈表演后队员推选一人进入舞蹈动作模仿环节。
(四)评分标准:
自选节目表演80% | 动作模仿20% | ||
评分标准 | 得分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1、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、连贯性、完整性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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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完整做完示范动作里的动作元素;(4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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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舞蹈编排、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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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,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,有节奏感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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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把握舞蹈动作的风格特征,;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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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表演者精神饱满、台风端正,现场反映良好,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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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。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,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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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动作规范、到位,并有强烈的表现欲。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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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: | 总分: | ||
总评成绩: | |||
三、比赛用品:
组委会提供各类音响设备,选手自备伴奏音乐(mp3或把音乐下载在手机上)。不允许采其他现场伴奏方式。
四、比赛成绩评定
1、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;
2、演唱比赛成绩有现场评为根据评分标准,现场统一进行公正、客观的评判、积分。
钢琴项目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
一、钢琴项目(个人组)
(一)初赛由任课老师在班级内择优选拔,组委会不单独组织比赛。
(二)复赛比赛内容:
选手自选钢琴曲或练习曲一首,现场演奏,时长在4分钟以内。不得演奏流行钢琴曲、通俗钢琴曲,如:理查德·克莱德曼、久石让等的钢琴作品。
(三)决赛比赛内容:
1、 选手自选钢琴曲或练习曲一首,现场演奏,时长在4分钟以内。不得演奏流行钢琴曲、通俗钢琴曲,如:理查德·克莱德曼、久石让等的钢琴作品。
2、演奏结束后进行音乐基础知识问答环节。
二、钢琴项目(团体赛)
(一)复赛比赛内容:
弹奏一首钢琴曲或钢琴练习曲。(不得演奏流行钢琴曲、通俗钢琴曲,如:理查德·克莱德曼、久石让等的钢琴作品。)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
(二)决赛比赛内容:
1、选手自选钢琴曲或钢琴练习曲一首,现场演奏,时长在4分钟以内。不得演奏流行钢琴曲、通俗钢琴曲,如:理查德·克莱德曼、久石让等的钢琴作品。
2、演奏结束后队员推选一人进行音乐基础知识问答环节。
三、评分标准
自选曲目演奏80% | 音乐知识问答20% | ||
评分标准 | 得分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1、作品完整性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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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知识点把握准确;(5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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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奏法的准确性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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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对作品的理解、风格把握准确到位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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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回答问题自信、表达清楚,无歧义。(5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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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节奏节拍规范;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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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音乐表现力。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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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: |
总分: | ||
总评成绩: | |||
四、比赛用品:
组委会统一提供钢琴进行比赛。
五、比赛成绩评定
1、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;
2、演唱比赛成绩有现场评为根据评分标准,现场统一进行公正、客观的评判、积分。
2017年云南工商学院(长江钢琴奖学金)技能大赛 报名表
(一个赛项一种竞赛类型填报一表)
姓名 |
| 性别 |
| 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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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| 选手层次 | 本科□ 专科□ | ||
籍贯 |
| 参赛类型 | 个人□ 团体□ | ||
指导教师 |
| 参赛项目 | 声乐□ 舞蹈□ 钢琴□ | ||
所在院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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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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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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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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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时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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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组织或社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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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兴趣和特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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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大学前是否有相关艺术项目的特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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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请在相应栏里打√。 | |||||
2017年云南工商学院人文学院(长江钢琴奖学金)学前教育专业 技能大赛
汇总表
序号 | 姓名 | 年级班级 | 参赛 项目 | 参赛作品名称 | 参赛作品时长 | 指导教师 | 参赛 人数 | 指导教师 | 负责人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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